成  语:不咎既往
汉语拼音:bù jiù jì wǎng
成语含义:义参「既往不咎」。见「既往不咎」条。
书  证:
01.《明史.卷三一六.贵州土司列传》:「令还侵地,不咎既往,已属国家宽大。」
02.《清史稿.卷五二一.藩部列传四.喀尔喀土谢图汗部》:「尔等遵旨服罪,朕不咎既往,其应归巴林人畜缺少之数,悉从宽免。」
典故说明:此处所列为「既往不咎」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春秋时,孔子有个学生名叫宰我,能言善道。有一天,鲁哀公问宰我:「土地神的牌位要用什么木材比较好?」他回答说:「可以参考古人的作法,像夏朝时是用松木,殷商时期多用柏木,而周朝一般都是用栗木,意思是要让人民『战栗(通「栗」)』。」孔子后来听到宰我这番话,觉得他随便猜测古人的用意,毫无根据,十分不妥当,就说:「已做过的事就不便再解说了,已经完成的事也不便再挽救,而对已经过去的事更不便再去追究是非。」意思是要宰我说话小心,对没有把握的事不要乱加臆测。「既往不咎」就是出自典源文中的一个成语,表示对过去的错误不再追究责难的意思。
成语来源:此处所列为「既往不咎」之典源,提供参考。《论语.八佾》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1,遂事不谏2,既往不咎3
〔注解〕
(1)成事不说:已经做过的事,不便再解说。见「成事不说」。
(2)遂事不谏:对于已完成的事,不便再挽救。遂事,已经完成的事。
(3)咎:责怪,追究罪过。
参考成语:既往不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