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虎门条约
拼 音:hǔ mén tiáo yuē
含 义:
清道光二十三年(西元1843),英国乘鸦片战争胜利的余威,胁迫我国订立虎门补遗条约十七条。其内容为片面最惠条款,承认领事裁判权,值百抽五的协定税率及租界的成立。此次条约成立,各国相继效尤,我国从此沦为次殖民地。
造句 / 例句:
  • 指《虎门条约》和《五口通商章程》。
  • 三一八四三年,再签《虎门条约》二十条。
  • 一八四三年七月十日,中英??虎门条约??。
  • 南京条约签订后一年,中英双方再签订虎门条约
  • 后来中英两国复签《虎门条约》,始终未能就此达成共识。
  • 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
  • 虎门条约》里规定,英国人可以在这些租地建屋,长久居住。
  • 1843年《虎门条约》又规定,英国可在上海设“居留地”,即所谓“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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