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牡丹社事件
拼 音:mǔ dān shè shì jiàn
含 义:
清同治十三年(西元1874)三月,日本借口琉球难民为台湾牡丹社生番杀害,出兵犯台,占据琅(今屏东县恒春镇),清廷派员与之交涉,时经半载,方于是年九月签定中日北京台事专约三条,而使日军撤退,史称为「牡丹社事件」。也称为「琅事件」。
造句 / 例句:
  • 清代名臣沈保祯在同治十三年( 1874年)所建,光绪二年( 1876年)完工,目的是为了对抗因牡丹社事件而犯台的日本军队,巩固安平海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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