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 条:核子燃料
- 拼 音:hé zǐ rán liào
- 含 义:
置于核反应器内,能产生核分裂及链反应,并发布能量的物料。如铀、钚、钍等。也称为「核燃料」。
- 造句 / 例句:
- 但所生产或持有之核子燃料合于左列情形之一者,免请发执照。
- 汉福处理的核子废料最复杂,有许多核子燃料再生计画的废料混合在一起。
- 二任何物理或化学形式之铀、钍或二者之混合物;但不包括第三条所指之核子燃料在内。
- 第18条核子燃料之移转在一公克以上者,移转双方应先报请原子能委员会核准。
- 第19条核子反应器内,未经原子能委员会依法核发使用执照者,不得放置核子燃料。
- 五放射性废弃物:指具有放射性或受放射性物质污染之废弃物,包括备供最终处置之用过核子燃料。
- 第20条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所称完整纪录,系指核子原料及核子燃料之料帐纪录。
- 第21条核子燃料之持照人,对核子燃料所发生之任何意外临界事故及正常运转以外之损失,应即报告原子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