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外交特权
拼 音:wài jiāo tè quán
含 义:
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的特权。如人身、住所不受侵犯,不受行政管辖,司法不受裁判,免除关税、海关检查,以及使用密码通信和派遣外交信使等特权。
造句 / 例句:
  • 联络处的官员享有外交特权
  •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出旅行时在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以外临时住宿的,也要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 因《外交特权条例》 (第190章)或《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条例》 ( 2000年第17号)的实施而有权获豁免缴付税款的乘客
  • 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其他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机构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通过外交途径办理。
  • 摘要本文把《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作为规范当今外交关系中包括外交特权在内的最基本问题的最完整、最全面和最具权威,就世界外交关系而言其意义仅次于《联合国宪章》的立法性国际文献来介绍和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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