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喀尔文教派
拼 音:kà ěr wén jiào pài
含 义:
西元十六世纪初,西方宗教改革运动后,由法国宗教改革家喀尔文( John Calvin)于瑞士日内瓦所创建的新教派。主张克勤克俭、过自律而简朴的生活,实践圣经的教训。不久传至欧洲各国,在荷兰及苏格兰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教会。英国的长老会及移民北美的清教徒,均为其分支。
造句 / 例句:
  • 喀尔文教派(英国清教徒)。
  • 3.帝国境内各诸侯国可自行订定官方宗教,其中归正宗-喀尔文教派获帝国政府承认为合法宗教。
  • Chauvin让?加尔文(Jean Chauvin 1509年7月10日-1564年5月27日)西欧宗教改革家,基督教新教重要派别喀尔文教派的创始人。
  • 喀尔文教派(Calvinist)由希蓝?宾汉牧师(Rev.Hiram Bingham)带领着十四位牧师,前往夏威夷传教,此后各教派陆续派人前往传教。
  • 、苏格兰和英格兰影响很大,他还从事政治活动,拉拢一些法国王室成员和贵族加入法国的喀尔文教派胡格诺派,结果导致法国发生宗教战争。
  • 加尔文向其他国家传播新教教义,他的教义在荷兰、苏格兰和英格兰影响很大,他还从事政治活动,拉拢一些法国王室成员和贵族加入法国的喀尔文教派胡格诺派,结果导致法国发生宗教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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