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五权分立
拼 音:wǔ quán fēn lì
含 义:
国父孙中山先生所提出的政府治权分化的主义。将治权分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各自独立,以补救三权分立的流弊。
造句 / 例句:
  • 学说和五权分立的政体学说。
  • 的“五权分立”学说。
  • 其政制采用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相互制衡形式。
  • 》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
  • “五权宪法”就是在各地建立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制度。
  • 、监察权、考试权,并以五权分立作为五权宪法的原则,完成民国更进步的宪法。
  • 台湾实行“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分为行政、立法、监察、考试和司法5个部门。
  • 根据五权分立的准则?国家的体制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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