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语:舍生取谊
汉语拼音:shě shēng qǔ yì
成语含义:义参「舍生取义」。见「舍生取义」条。
书  证:
01.《汉书.卷一○○.叙传上》:「舍生取谊,亦道用兮;忧伤夭物,忝莫痛兮!」
典故说明:此处所列为「舍生取义」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舍生取义」原作「舍生取义」,这句成语出自《孟子》。《孟子.告子上》有一段话,提到孟子对利、义的辨别,他用「生」来代表私利,用「义」来代表公益。为了让世人了解有时候利、义是不能两存的,所以他用鱼和熊掌来做比喻,孟子说鱼和熊掌都是人们喜欢吃的珍馐,但是万一不能兼而有之,那只好舍鱼而取熊掌了。利和义也是一样,二者往往是相互冲突。这时候,孟子要世人注意公益是凌驾在私利之上的。生命虽然是私利的极致,但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利益,也是可以舍弃的。对每个人来说,活着当然是大家的希望,但是有些事的重要性却超过生命,为了这些事,我们不应苟且偷生。死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厌恶的,但是有些事却更叫人厌恶,为了这些事,我们也应挺身除恶。儒家独善其身的目的在于兼善天下,修己的目的在于安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是把群众利益摆在个人之上的一套修身哲学,所以孟子要人「舍生取义」的道理就不难了解了。成语中「义」字的内涵,可以扩大为仁义道德、美善真理、理想抱负等。
成语来源:此处所列为「舍生取义」之典源,提供参考。《孟子.告子上》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参考成语:舍生取义